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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17 编辑: 点击:[]

 

高等学校学生证是高等学校学生表明身份 、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 凭证。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 教学厅 2001〕 8 号) 文件精神 ,为规范我校学生证的管理 ,制定本办法。

、学生证的发放

新生入学报到三个月后 ,经资格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并取得学籍后 学校免费办理并发放学生证。学生领到学生证后必须妥善保管 ,规范使用。

、学生证的使用

1 .  学生证限本人使用 ,妥善保管 ,不得涂改 ,严禁转借他人。

2.  学生证如有遗失 ,须立即挂失并向学生处申请补发。

3 .  持证人由于转学 、退学等原因离校时 ,须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学生证的注册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时 ,按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注册管理实施办 法》 办理注册手续 ,学生证经注册盖章之后方为有效。

、学生证的换发和补办

1 、学生证的换发

(1)  学生因升留级 、休复学 、转专业等原因学籍发生变动时 ,应持原有 学生证及时办理学生证换发手续;

(2)  因破损 、残缺需更换学生证者 ,应填写 《学生证换发或补办申请表》。

2 、学生证的补办

学生遗失学生证后 ,应及时办理补办手续。补办学生证具体要求如下:

(1)  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到学生处办理 ,其它 时间不予办理;

(2)  补办学生证时 ,首先由学生填写并提交 《学生证换发或补办申请表》,二级学院团总支核实后签字盖章 ,然后到学生处办理;

(3)  不接受学生个人补办学生证。

3 、换发和补办学生证须缴纳工本费。

、乘火车优惠卡的发放和使用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 由学生处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校和家庭 住址不在同一城市且需要乘火车回家者) 购买火车票优惠卡 ,优惠卡由学生 本人粘贴在学生证上。学生证中  “乘车区间 ” 一栏内的到达站名 ,应填写家庭所在地就近的火车站名 ,填写后不得涂改。如果家庭所在地变动 ,需要更改时 ,必须由学生持户口本或房产证等证 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 ,凭附有火车票学 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违规使用学生证的处理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 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并将其所持证件扣留没收外 ,还应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 、假称学生证遗失而补领学生证或持用 、使用两个学生证者;

2 、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者;

3 、借用他人学生证或转借学生证给他人使用者;

4 、购买和使用假学生证者。

、学生证的收回

学生毕业离校时 ,必须将学生证交学生处统一收回注明已毕业。离校前 申报遗失学生证 ,应缴纳工本费 ,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毕业时 瞒不交回学生证引发的法律后果 由原持证学生承担。

、学生证的发放 、管理及回收 ,统一 由学生处负责。

、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行 ,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证换发或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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