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办事指南>>正文

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7 编辑: 点击:[]


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考入学校(有正式学籍)后入伍,如果是,则按下述流程办理:

一、补偿原则

按照复学就读年数进行补偿。如需在学校再上一年,则补一年学费;需在学校再上三年,则一起补偿三年学费。

因复学后所有学费是由国家一次性补偿并打入学生账号,所以建议学生将复学后所有应缴纳的学费一次性交财务处。如需在学校上一年,则交一年;需在学校上三年,则一次性交清三年学费。

二、办理流程

1、先到自己所在学院找团总支书记办理复学手续,手续交由团总支上报;

2、进入入伍当年征兵系统点复学、填写并打印《退役复学减免学费申请表》,将学生本人中国银行账号用铅笔写到《退役复学减免学费申请表》空白处(若无中行卡,则需办理),第一步先到财务处(4号教学楼一楼)盖章,第二步到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第三步到武装部盖章;

3、把办理完整的《退役复学减免学费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4、次年9-10月学费打入所报账号(由财政局统一发放,所以不能确定具体日期)。

上一条:在校生、毕业生入伍补偿学费办理流程说明 下一条:学籍科办事指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