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1〕294号)、《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许职院文(2021)1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到学生处反映或拨打监督电话:0374-2366069、0374-2270172;
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 xsc@h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