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学生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要点、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机制,组织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价,促进学生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3.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和带领本部门人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做好部门人员教育、管理、考核,督促岗位职责落实,并对工作人员的晋级与奖励提出建议。
4.负责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成才教育、学风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工作。
5.负责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分析了解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院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6.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严格制度、统筹计划、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的原则,管理并使用好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各项经费。
7.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应急事件和学生违纪事件;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8.负责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10.负责确定学生工作机制,制定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开展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研究。
11.经常性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好涉及学生的有关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