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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28 编辑: 点击:[]

一、为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并使学生干部的考核有矩可循,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方法:

(一)对学生会干部的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主席团成员由学生处老师负责考核;各部部长、副部长由分管老师和主席团共同负责考核,结果秘书处统一整理建档;干事由秘书处和所在部部长负责考核。

(二)考核共分思想素质考核、纪律考核和工作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占二十分;纪律考核包括会议考核和活动考核,各占十五分;工作考核包括态度考核和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占十五分,业绩考核占三十五分,共计一百分。

(三)考核以分值形式表现,采用加减方式累计计分。

(细则)

第一部分 思想素质考核(满分二十分)

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言行举止文明,如有对老师、上级或下级言行侮辱的,酌情扣5至10分。

(二)如有反动言行,思想素质分为0,并开除出学生会。

(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有缺席现象,一次扣3分。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情操,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通过民主测验,根据测验结果可分别给予1——5分加分。

(五)在日常生活中,以高度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楷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受到院学生干部大会表彰,根据情况给予1——5分加分。

(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以上处分。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

(七)本项考核基础分为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部分按50%计入考核总成绩。

第二部分 纪律考核(满分三十分)

一、会议考核

(一)会议考核满分为十五分。

(二)应出席会议的人员,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因故缺席在两日内说明缺席原因者扣1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三)干部大会由秘书处考核;部门会议或其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会议记录,供秘书处考核。

(四)因故不能出席需向主席团请假,经同意者不扣分,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五)无故缺席三次或连续迟到、早退三次者,在学生会相关会议上提出告诫,经告诫仍发生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无违反规定的本项考核积15分。

二、活动考核

(一)活动考核满分十五分。

(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部门活动),应该参加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因故缺席两日内说明原因者扣1分;事前请假经批准者不扣分。

(三)全体学生会干部参加的活动由秘书处考核;部门活动或专项活动由召集人写入活动总结,交秘书处考核。

(四)每次活动学生会干部必须到秘书处或召集者处签到或点到,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五)活动中不积极、或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行为者,每次扣3分。

(六)无故缺席三次或连续迟到早退三次,或两次表现不积极,在学生会相关会议上提出告诫,经告诫仍发生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七)按要求参加各种活动,无违反规定的本项考核积15分。

第三部分 工作考核(满分五十分)

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一、态度考核

(一)态度考核共计十五分。

(二)积极的去开展部门的工作。如对本部门安排的工作以敷衍或逃避的态度面对,酌情扣2至5分。

(三)在完成好自己部门工作后,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可加2至5分。

(四)本项考核基础分为10分,满分为15分,超过15分部分按50%计入考核总成绩。

二、业绩考核

(一)业绩考核满分为三十五分。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交办工作者,根据做造成的后果扣2至5分。

(三)每学期按时向秘书处上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迟交的部门扣取部长2分,一周内未交的扣5分,拒交的扣10分。

工作计划或总结内容较好,且符合要求可适当给予该部部长1——4分加分。

(四)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内部管理及日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者,可加3至5分。

(五)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六)工作中有损害学生会干部形象者,酌情扣1至10分。

(七)部门或个人在校级考核中获得优秀部门或个人的,所属部门人员或个人的业绩考核为满分。

(八)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

(九)本项考核基础分为25分,满分为35分,超过35分部分按50%计入考核总成绩。

学生干部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教学时间。如果因工作确有必要耽搁,必须向任课老师请假。学生干部应当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不得有官僚作风。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应当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掌握工作艺术,注意方式方法,言词恰当,举止文明,有理有据。

工作考核由秘书处执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生会干部应每学期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公正考核。

附 则

一、85分以上为优,76—85为良,66—75为合格,60—65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差(不合格)。

二、对考核结果如有疑问者,可向主席团提出,如的确需要修改必须由学生会主席签字并报学生处分管老师同意后方可生效。

三、考核成绩在60至65分者提出口头警告;在60分以下者,劝退出学生会。

四、一个学期期末总评两科不及格的,劝退出学生会。

五、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奖评优的直接依据。

六、建立《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档案》。

七、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

八、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各部门要加强领导。

九、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条例解释权归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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