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极端天气侵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帮助受影响学生顺利渡过难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资助〔2023〕45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流程
1.对因极端天气或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当事人填写《xx学院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灾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可予以资助;
2.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学生(家庭)低温雨雪冰冻受灾情况统计表》,并及时上报学生处。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审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资助金额,并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资金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针对来自极端天气覆盖区域和自然灾害波及地区的学生开展专项排查,建立信息台账,一旦学生家庭所在地出现极端天气或发生自然灾害,第一时间将涉及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2.各二级学院要认识到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救助困难学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学生资助纳入近期重点议事日程,与灾害防范、安全稳定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做到防助并举、凡灾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