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迪铭同学,在2023年9月11日﹣9月28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辅导员跟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均表示因个人原因不上了。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方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五款“擅自离校连续10天以上的,给予退学处理”规定,拟对顾迪铭同学作退学处理。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学生本人或家长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处或校纪委反映。学生处电话:0374-2279196,校纪委电话:0374-2270146。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所在班级 |
学号 |
处理原因 |
1 |
顾迪铭 |
互联网学院22级卓越2班 |
2022030097 |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 |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