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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受灾地区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编辑: 点击:[]

近期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全国多地遭受雷暴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造成重大损失。学校密切关注受灾地区情况,时刻牵挂每一位学生,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救助帮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启动我校受灾家庭学生临时困难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因受灾害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包含2023级新生)。

二、申请时间:

老生:2023年8月20日前

新生:2023年9月20日前

三、救助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家庭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材料要客观真实。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申请材料报辅导员。

(二)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

(三)学校审批。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受灾学生临时救助申请进行审批。

(四)资金发放。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根据学生家庭受灾严重程度及时发放适当额度的临时困难救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落实好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发动辅导员、学生骨干等相关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家访等形式,对我校相应灾区学生进行点对点摸排,切实掌握受灾地区学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情况,确保全面排查、信息精准。

    (二)主动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以排查工作为契机,主动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安抚学生情绪,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精准做好受灾学生物质帮扶与精神激励工作。

    (三)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2283710@qq.com。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辅导员、二级学院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4-222716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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